刘玉芝老人是一位平凡的老太太,她在何老家做了20多年保姆,直到何老过世。在何老过世之前,他曾留下两份遗嘱,一份是1990年立的遗嘱,将全部财产捐赠给学校;另一份则是1999年立的,将他的遗产拿出五万元给刘玉芝老人做赡养费。
刘玉芝老人本不愿接受何老遗嘱中由她继承的五万元,奈何她的儿子刘大江看到这笔横财,按捺不住心动,想把钱拿回来。而另一边,何老的三个子女并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有效性。他们找到了天华律师事务所的黄志龙律师,希望他接受委托,帮他们打赢官司。
黄志龙律师受到何老三个子女的委托,立即为官司的取证展开了走访,调查。在助手高冰冰的协助下,他们分别来到何老生前所在的学校和医院。而案子中,遗嘱的有效性让2人颇为为难。
由于要去开会,黄志龙只好让高冰冰整理案情,继续对有效的证据进行收集。为了验证遗嘱有效性,立遗嘱的时候是否有第三方证人在场,高冰冰只身来到刘玉芝老人的家。看到刘玉芝老人生活拮据,善良的高冰冰于心不忍,向黄志龙提出和解请求。黄志龙知道高冰冰违反法律程序,擅自做主去了刘玉芝老人的家,这让他十分生气。